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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S

SSC SNOWMAN SPORTS CLUB第三屆聯賽規則:

參賽資格:

- 球員年齡18歲或以上(如年齡未滿18歲,需提供監護人簽署)。
- 每隊最多註冊18人,該12人在每場比賽中均可落場,最小註冊5人,不接受現役香港籃球總會甲一、甲二組籃球員報名。
甲組球員的定義為凡球員在本聯賽進行期間代表甲組球隊出席任何賽事,不論有沒有上場作賽及是否在香港籃球總會正式註冊與否,均當作甲組球員論。
本會不會對每一位註冊球員的身份作調查, 領隊絕對有責任確保每位註冊球員均合乎資格作賽。
- 每名新註冊球員必需提交身份証影印本。
- 所有參賽之球隊需登記兩種球衣的顏色,分主/客場球衣,比賽當日球衣顏色請參照賽程表上隊徽底色。
- 所有參賽之球隊均需提供隊徽,未能提供則由本會免費製作。( 本會保留所有免費為球隊製作的隊徽之最終擁有權,如該隊徽用作本賽會以外的用途,必需獲得本賽會同意。)

 

比賽場地:

康文署轄下室內運動場。( 元朗、屯門、天水圍及荃灣區 )

比賽時間 :
- ( 主要 ) 比賽時間如下︰星期四或五︰8:00pm - 11:00pm

報名費及按金費用 :
- 報名費港幣 $ 4,400, 另加 $ 500 按金

(按金會安排於季後賽完結後一個月內退回)

- 中國銀行戶口名稱︰  012-573-10-228705 Snowman Sports Club

最後截止報名日期 :
2013年4月30日 (或截止於已有10隊球隊完成報名手續)

開賽時間:
2013年5月

賽制 :
- 聯賽會以10隊分為1個組別,本屆聯賽共有10隊球隊,分一組作賽。
- 常規賽以單循環方式進行,每隊最少有9場賽事。
- 每場時間分四節各10分鐘,第一次及第三次休息時間為1分鐘,半場(第二次)休息時間為3分鐘。除暫停外,其他情況均不停錶,第四節最後2分鐘死球停錶。
- 季後賽四強、總決賽若法定時間賽和,會以黃金罰球制決最終勝負。
- 每隊球隊平均每月1場比賽。
- 每場賽事,每名球員均要開賽前在出場紙上簽到。
- 若參賽球隊於開賽法定時間過後5分鐘之內仍不足 5 人或未能出場作賽,該隊將作自動棄權論,並以0:20的分數作為比賽結果,棄權隊伍得0分。
- 勝方得 3分,和局得2分,負方得 1 分,棄權零分。                         - 球隊缺席比賽或棄權會於常規賽積分扣3分
- 分數相同以對賽成績計算。(如超過2隊球隊分數相同並未能以對賽成績計算,則以分差計算,如分差相同,則以得分較多之隊伍。)
- 常規賽所有註冊球員每組別只可以為一球隊註冊出場 (領隊有責任確保落場球員均合乎資格)。
- 球賽進行期間,球員不可佩帶任何飾物如耳環、手鏈、頸鏈等。
- 球季開始後,每隊球隊有兩次增加/減少註冊球員之機會。(季後賽不接受加增加/減少註冊球員) (需在比賽48小時前以電郵通知本會作實。)(註冊球員最少要出席三場常規賽賽事才可參加季後賽。)
- 在比賽場地沒有 24 秒顯時器,當球出界後,24秒進攻時間將不會重新計算。

獎項 :
- 聯賽每組別常規賽之冠軍隊伍獲獎盃一座及每位球員獎牌一面,亞、季軍均獲獎盃一座,每組別常規賽另設以下個人獎項:得分王、3分王、籃板王、助攻王、偷截王及 (各個人獎項如分數相同則以球隊常規賽排名計算,如分數相同之球員來自同一球隊,則以全季個人失誤較少者勝出)。
- 季後賽聯盟總冠軍獲獎盃一座及每位球員獎牌一面,季後賽另設聯盟MVP獎 (此獎項由賽會選出)。 *

賽例 :
基本會依據籃球總會最新公佈之球例執法。

比賽用球 :
由本會提供

球員裝備 :
每隊均需穿著相同及整齊的隊衣作賽,球衣的前後均印有號碼。

每隊每場只準許一位球員沒有球衣號碼作賽。

裁判 :
由本會指定註冊裁判擔任。

投訴 :
- 本會不設上訴,一切賽果及決定均以當場裁判的最後決定為準。
- 如隊伍對比賽有任何投訴,領隊可以於比賽後三天之內向本會提交書面通知。

請假通知:
- 球隊請假需要在該日三十天前通知賽會以便編排賽程。

違規:
- 如派出未經註冊或違例之球員或已替同組別另一支球隊出賽的球員作賽,若即場發現違規球隊,裁判即時停止執法並取消該場參賽資格,判違規球隊輸 0:20。若違規球隊再次違規,將即時取消該隊參賽資格,並不會作出任何補償。
而違規球員再次出賽,一經查證將取消違規球員(曾代表該球隊)出賽所有場次,全部判作輸 0:20。違規球員亦即時取消參賽資格。違規球隊將被罰款500元。
- 無故缺席比賽或棄權一次罰款 $200,無故缺席比賽或棄權第二次罰款 $300                                - 於球賽期間,發生打架,2隊球隊均罰款$500,並於該場賽事判2隊均得0分。賽會有權取消該隊或該球員之參賽資格,嚴重者則交由警方處理。本賽會對球場暴力事件絕不容忍。

備註:
球賽將會在下列情況取消:
- 八號或以上颱風
- 場地使用權出現問題
- 球証認為場地不適宜作賽
- 所有取消之賽事,均會由本賽會安排進行補賽。
- 若發生球員嚴重受傷而雙方決定停止賽事,賽事將即時取消,重賽與否需賽會決定。如否決重賽,賽果便以停止賽事之賽果為最終賽果。
- 賽事中或賽後如發生職球員恐嚇、打架、群毆等暴力事件,賽會有權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及沒收全部按金,嚴重者則交由警方處理。
- 如有球隊退出,本賽會有權補選球隊參賽及將退出球隊的比賽紀錄取消,該球隊之報名費及按金均不退還。

賽會聲明:
- 所有參賽球員及球隊均清楚了解於籃球比賽中發生的意外, 碰撞及受傷,本賽會不須要負上任何責任。
- 如球隊因參加本賽會所舉辦之任何比賽而招致或導致任何人(包括第三者)於金錢、意外受傷或其他物質損失,本賽會不須要負上任何責任。
- 本賽會亦沒有幫任何球隊, 球員講買任何個人及第三者保險。
- 若因未有足夠隊伍設立其一中個組別,所有已交之費用, 將會全數退回。
- 所有賽規,處罰及未有列明之事件一旦發生,本賽會保留一切修改及追究之權利。
- 本賽會擁有更改以上全部資料的權限,而不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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